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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4 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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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都是可以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没有缴存的认识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辽宁省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辽宁省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1、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三人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并同为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2、夫妻双方都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3、借款人一人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

  4、异地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

  计算公式:贷款额=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的占收入还款比例(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系数暂定为0.4)

 辽宁省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二、辽宁省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1、商品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存量房(二手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3、异地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三、辽宁省公积金贷款的其他事项

  1、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

  (1)借款人申请人及其家庭有一套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贷款未结清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2)对已有两套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或已结清其中一套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3)对有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不予贷款。

  2、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信用报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由相关银行(或贷款机构)出具非恶意拖欠书面证明,方可贷款: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2年内,各类贷款(不包括助学贷款)连续逾期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的。

  (2)近1年内、借款申请人贷记卡透支逾期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的。

  3、被法院列为失信名单的,不予贷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辽宁省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公积金贷款还贷满6个月后,可以提前还贷。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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