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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期间维修费由谁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1-07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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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朋友都是租房居住,租客在租房的过程中,有时候房子里边的设施可能陈旧了坏了,这个时候就需要请人来进行维修,那么租房期间维修费由谁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租房期间维修费由谁出

  (1)因承租方正常使用导致物品损坏需要维修的,应由出租方负责维修;若为非正常使用导致物品损坏需要维修的,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可以请求出租方配合;

  (2)承租方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维修或赔偿;

  (3)因物品老化导致需要维修的,由出租方负责维修,电器类(在保修期内)可由产品厂家上门维修。承租方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方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方使用的,出租方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5)因不可抗力原因(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地震、洪水、国家征用、集体罢工等)导致室内租赁物需要维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1、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2、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三、公共维修基金怎么使用

  1、住宅共用部位、住宅共用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2、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分为一般情况和紧急情况两种。

  (1)一般情况:

  由相关业主、业主大会或物业公司等作为主体提出使用建议;业主大会或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向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公共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2)紧急情况:

  如果出现应急情况的,则不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通过。而且,自区县建委或房管局作出的批复意见之日起24小时内(指工作日)办理支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租房期间维修费由谁出”的相关法律知识,因承租方正常使用导致物品损坏需要维修的,应由出租方负责维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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