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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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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5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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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随着企业经营的国际化,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一种必然的趋势。而对我国企业来说,尽快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会计准则是在反倾销中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一环。我国会计制度经过1993年以及2001年的改革后,虽然在很多方面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但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一定差距。截至2005年初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只颁布了16项,这些会计制度上的差距往往给我国企业在反倾销应诉过程中造成很大的麻烦。到2006年2月,我国再次颁布了具体的会计准则,已经颁布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到目前为止有效的国际会计准则有40余项,但仍然不能解决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完全国际化的问题。所以,我国的会计制度制订者需要根据我国企业反倾销应诉的需要,逐渐使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完善我国企业的会计操作完全趋同,切实维护我国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的正当经济利益。

  (一)由渐进式转为急进式改革,加快实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

  我国会计准则的改革,首先出现的是《中外企业会计制度》、《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接着就进入到具体会计准则,在更为细节的地方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在渐进式会计体系变迁中,财政部具有会计准则制定权,并以行政命令要求我国企业采纳。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企业接受国际会计准则便具有较强的依赖性,不能自主研究和接纳。目前,市场上许多国家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接受已经采取急进式方式,如与我国同处于经济转型阶段的俄罗斯已于2002年宣布,俄罗斯所有上市公司和银行账户将在欧盟类似的事件框架内,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现在,我国经济建设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市场基本完全开放,在这种情况下,采取急进式接受国际会计准则已经完全可能,所以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应该采取急进方式完全接受国际会计准则。

  (二)会计核算以国际会计准则为标准

  会计核算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也是会计的基础工作,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将会对中国反倾销应诉具有重要的意义。会计核算中会计政策的选择与变更通常应该以国际会计惯例作为标准,各种间接费用的分配必须合理、科学、规范,期间费用必须合理分摊。从理论上讲,我国企业目前在计量生产成本时,采用的是制造成本法,不考虑期间费用的分摊。但是,出口产品价格的实证是以完全成本为基础。在分摊期间费用时,要提供出不同产品分摊的依据,从而证明其产品属于正常价值的定价。特别要注意,诸如借款费用资本化等,我国企业会计往往没有严格执行会计准则标准,而在反倾销财务会计报告中,必须严格按照准则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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