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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价格承诺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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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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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价格承诺是通过签定协议避免征收反倾销税的一种方式。根据规定,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做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但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做出价格承诺。出口经营者不做出价格承诺或者不接受价格承诺的建议的,不妨碍对反倾销案件的调查和确定。

  进口国(地区)的反倾销调查机关一般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将价格承诺的内容公开。一般情况下,价格承诺的主要条款有:确定最低限价,出口商必须把出口价格提高至这个限价或者更高;规定交易的条件、支付方式和货币兑换水平;指明针对通货膨胀的指数公式;对于价格承诺生效前已经装船或者已经签约货物处理方式的规定;对于通过转口或者产自第三国(地区)的方式进行规避价格承诺,出口商要承担相关责任;定期向进口国(地区)反倾销调查机关报告这种产品的销售数量、在出口国(地区)和进口国(地区)的售价、提交价格的日期,交易条件、运输和保险费的数额,等等,进口国(地区)的反倾销调查机关有权核实所有相关资料和数据;进口国(地区)反倾销调查机关撤销价格承诺的条件和出口商解除协议的条件。另外,一般还会规定当市场发生变化时,双方随时进行磋商的可能性。

  一、价格承诺主体

  承诺主体:酬若主要由出口商主动作出,但进口方反倾销调查当局也可以向出口商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但不能强迫出口商达成价格承诺的协议。对于出口商提出的价格承诺,反倾销调查当局可以接受,则应立即中止反倾销调查;也可以不接受,但应向出口商说明不接受的理由,并给出口商以说明其意见的机会。在达成价格承诺协议后,出口商要定期提供执行该承诺的资料。如果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即有证据表明倾销仍在继续),进口方当局可立即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二、价格承诺时间要求

  一般说来,价格承诺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征收反倾销税的有效期间,特别是在进出口当局认为需要,或者应有关产品的出口商或进口商要求,并提供认为这种审查必要性的肯定资料,就应当主动审查继续价格承诺的必要胜。

  三、价格承诺遵循原则

  (1)自愿的原则;

  (2)价格承诺应以能够消除所造成的损害为限;

  (3)需在调查结束之前提出;

  (4)如果欧盟委员会对出口商的价格承诺不表示反对,调查终止;

  (5)作出价格承诺的出口商应按规定定期向欧盟委员会提供履行承诺的情况并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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