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妇女负气跳河民警及时解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07 01:44
人浏览

 

  昨日下午1时许,南安市码头镇高山村一妇女王某因家庭纠纷,从码头桥上跳河轻生,湍急的河水把落水妇女往下游冲去,情况十分危急。

  接到报警后,码头派出所几名民警当即携带救生器材迅速到达现场,并毫不犹豫跳进河水中,靠近落水妇女,将其救上岸,并做好王某和其家属的思想工作。

  又讯(记者黄书招实习生黄扬猛)昨日10时许,一辆摩托车途经沿海大通道南安市水头路段时,和一辆货车碰撞,摩托车上3人不同程度受伤。昨晚8时许,记者从南安海都医院了解到,年逾6旬的妇女肖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伤者一名家属称,当日上午60多岁的母亲肖某和4岁的儿子搭乘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了事故。

  接到报警后,南安交警部门和120急救单位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将3名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