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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报告,妇女权益的最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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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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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的钟声敲响,又一个世纪十年大幕开启,合上翻开的日历驻足回首,刚刚过去的一年大事喜事多,而全国范围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执法检查尤为难忘。

  2010年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在全国妇联十届二次执委会上宣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2010年开展全国范围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闻听此讯与会代表无不欢欣鼓舞。妇女的发展有赖于权益的保障,而一部好的法律能不能付诸实施,既要求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严格遵守,更有赖于国家专门机构及其公职人员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与运用。陈至立借此向各级妇联提出,抓住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的契机,推动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进一步落实。

  妇女权益保障的一件大事

  此次执法检查确立了三个重点——妇女政治权利的保障情况、妇女劳动权益的保障情况、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情况。2010年3月17日执法检查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一次覆盖我国内地31个省区市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紧张有序地开展起来……

  “企业在录用女职工时性别歧视的现象比较普遍。”

  “企业女职工与男职工退休年龄相差十岁。很多效益较好企业的女职工反映,应适当缩短男女职工退休的年龄差距。”

  ……

  2010年3月27日下午,山东枣庄兖矿国泰化工有限公司的会议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小组召开的企业女职工座谈会正在火热进行。

  来自工厂一线的女职工、企业工会女工委主任等就企业落实女职工“四期”保护、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等内容畅言心声。以陈至立为首的执法检查小组成员们认真倾听,不时记录着。

  2010年3月25日至31日,陈至立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在山东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期间,陈至立一行听取了山东省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汇报,在济南、菏泽、枣庄、青岛等地实地考察,并与农村出嫁女及干部群众、企业女职工及干部群众座谈,听取妇女权益保障情况和意见建议。

  除了山东之行,2010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还有5个小组赴天津吉林、安徽、广西、陕西5个省区市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其他25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为更全面地了解情况,全国人大内司委又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在天津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9个省区市人大内司委负责同志参加。

  这是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5年来的首次执法检查,社会各界尤其是妇女界期盼已久。

  执法检查报告讲实话出实招

  2010年6月23日,执法检查组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

执法检查组在报告中指出,“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妇女参政比例总体仍然偏低”、“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三大方面又包括12个重点问题。这些问题多年存在,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掌握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明确、尖锐地指出来,代表了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态度和立场,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关注。

  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妇女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了具体建议,如“逐步提高妇女当选人大代表的比例。各地在制定选举法实施办法时,建议规定增加女性候选人的数量”;“尽快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对女性高级知识分子和处级以上女干部的退休政策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并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问题的研究”;“加强对村民自治的监督”等。

  法律的关键在于执行

  “《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综合性、系统性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基本法,在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中处于主体地位。”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李明舜告诉本报记者。[page]

  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我国有关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平等发展的法律不可谓不完备,但是法律不仅在于制定,更在于执行。法律被普遍的遵守,不仅需要执法者对立法者权威的尊重,而且需要立法者创立一种常规的制度使其能够通过主动干预的形式确保立法权威被尊重。执法检查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个很重要的手段。

  “通过执法检查,有利于维护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权威和尊严。”李明舜说,这次执法检查有助于加深全社会,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认识并尊重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本法地位,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正确处理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在执法和司法中充分体现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权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作用。

  实际上,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要求针对检查出的重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在年内落实。

  湖北省委组织部出台两个文件,专门就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女村官作出刚性规定,以切实提高妇女参政比例。

  上海市率先开始在企业推行人才柔性退休政策,17个区县法院把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判案依据。

  广西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细则中明确,户籍在本村的出嫁女享有村民平等权利,明确规定对此类案件法院应当受理。

  ……

  按照法律规定,在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送交国务院办公厅和最高人民法院后,全国人大内司委会就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并督促有关方面于6个月内向常委会提出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和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的书面报告。

  我们衷心期待,通过此次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能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执法意识和执法水平,为妇女平等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记者 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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