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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妇女十大调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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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5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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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办公厅
发布文号: 妇厅通字[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武警部队政治部,中直机关妇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
  经中央批准,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拟于今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为做好中国妇女十大的各项筹备工作,特别是起草好中国妇女十大工作报告、修改好《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全面回顾总结五年来的成绩和经验,在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科学地规划未来,推动中国妇女运动创新发展,全国妇联拟于2008年4月上旬至4月20日开展调研。
  为了整合调研力量,减轻基层负担,避免重复交叉调研,拟将十大工作报告和章程修改调研一并进行,以分片集中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有重点地进行调研。
  现将调研提纲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提纲的要求认真准备,有针对性地开展先期调研工作。先期调研既要听取基层妇联干部的意见,也要听取党政及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等有关方面的意见,还要深入乡村社区了解把握第一手情况。请各地在深入思考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别就工作报告和章程修改形成有思路、有观点、有对策、有建议的调研材料,并于2008年4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全国妇联文件起草组和章程修改组。中国妇女九大以来各地党委、政府围绕妇女工作、妇联工作、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下发的文件请一并报送文件起草组和章程修改组。
  文件起草组联系人: 刘亚玫 李颖
  联系电话:010-6510304065103042
  电子信箱:fldysh@163.com
  章程修改组联系人:蔡艳 李国英    
  联系电话:010-6510310765103105    
  电子信箱:ab12315@126.com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08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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