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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外来女工下月起可享受生育保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6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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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费满一年,外来女工可享受生育津贴

  (陈心华 陈相秋)7月1日起,外来务工人员将被纳入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为本单位的外来员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缴费满一年后,女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而此前,外来员工中只有管理、技术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本市城镇户籍职工标准缴纳的,才参加我市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市实现了社保五险全都纳入。

  单位都得申办

  根据市政府近日下发的通知,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境外企业驻厦门代表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城镇个体工商户,都应按规定为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办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 

  市地税局从7月1日起,将对全市各参保单位在保状态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自动生成征缴账目,有关参保缴费的具体情况请登录厦门电子地税网(http://www.xm-l-tax.gov.cn)。

  个人不缴纳保费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8%的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或超过300%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或300%为缴费基数。以2006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129元算计,用人单位每月为每名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最高缴费为51元(2129×3×0.008=51),最低为10元(2129×0.6×0.008=10)。

  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

  如果单位参保并缴费已经满一年,外来女工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假(三个月)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如果一名外来女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元,女工为正常分娩,那么她可以领取的生育津贴为3000元(1000元×3)。

  6个月内申领待遇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生育、流产(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女职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生产或手术之日起计算,时效为6个月。

  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本报今日为您详细解读

  本报讯 (记者 黄怀 通讯员 陈相秋)在厦门一家超市工作的湖南姑娘陈娜准备要个孩子,在幸福地等待做妈妈的同时陈娜也十分担心,宝宝出生后自己因要带小孩不得不辞去工作,收入减少后一家人的生活一定会受到影响。

  如今,陈娜可以放心地迎接宝宝的到来了。为了让更多的进城务工人员像本市职工一样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市政府批准将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纳入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符合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为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办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按规定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这里所说的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境外企业驻厦门代表机构及其中方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据了解,我市2003年6月出台了《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将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目前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3.68万人。这次是首次将生育保险的范围扩大到外来员工。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

  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不同,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8%的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 [page]

  如果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例如2006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129元,企业每月为每名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最高缴费为51元(2129×3×0.008=51)。

  参保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

  参加生育保险的外来女工在生孩子时,如果单位缴费已经满一年,那么她可以按照《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的待遇包括女职工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产假(三个月)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

  例如一名外来女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元,女工为正常分娩,那么她可以领取的生育津贴为3000元(1000×3)。

  生孩子后半年内可领生育保险

  那么,哪些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据了解,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用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二)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生育、流产(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女职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生产或手术之日起计算,时效为6个月。

  在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三)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四)医疗收费票据和费用清单。委托他人代领生育保险待遇的,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参保职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进行审核,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予以一次性计发。

  用人单位如何为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呢?市地税局从7月1日起,将对全市各参保单位在保状态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自动生成征缴账目,各参保单位根据生成账目每月照常申报,有关参保缴费的具体情况请登录厦门电子地税网站(http://www.xm-l-ta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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