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关于2006年第十五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初审意见的公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24 10:19
人浏览

  2006年第十五批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初审工作已结束。现通过四川省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www.scjst.gov.cn/)公示有关资质的初审意见。

  企业如对资质初审意见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报告,通过原审核部门审核后报给我们,逾期视为无异议,并不予受理。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情况举报或疑议,需提请省建设厅核实处理的,请提出详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个人举报的应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或邮寄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邮编:610041

  附件:2006年第十五批申请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初审意见汇总表

  [提示]:四川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和四川省勘察设计协会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含中心、杂志社、刊物等)对申报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公告、展示、名录录入、考察、推销等。企业参加上述活动及其后果,由企业自行负责,与四川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和四川省勘察设计协会无关。

四川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