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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近日出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22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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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之星南京消息:江苏省建设厅近日出台的《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规定,农民建房住宅面积最高不能超过250平方米。这是江苏省首次对农村建房立法。

  该《导则》中规定,人均耕地在1亩以上的县(市),每户农民宅基地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而人均耕地小于1亩的县(市),不超过135平方米,而住宅建筑面积标准是小户不超过180平方米,大户不超过250平方米。

  江苏省由于缺少强制性规定,农村建房随意性比较大,追求超大面积的现象相当普遍,目前江苏省农村户均占地近1亩,在目前土地资源非常紧张的情形下,对农民建房进行规范是一个很重要的任务,面积太大势必要增加各种建材的用量,必然对资源造成浪费。

  在那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许多农村居民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向二、三产业的转移,和农业生产并没有直接关系,常年的居住地实际上已经转为城镇了。这部分居民既在城镇拥有住房,又在农村占有住宅,一种身份占有两种资源,在目前土地资源如此紧张的情形下,这实际上又是一种浪费。所以对那些还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居民,应该在农村适度集中居住,而已经脱离农业生产的居民应该引导和鼓励进入城镇。

  通过这种统一建设农民公寓的形式,当地每个农民占用的宅基地从100平方米降为30平方米,既节约了土地,又改善了农民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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