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建设局,高新区建设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监理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与效益,推动我市建设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进枣工程监理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枣工程监理企业在我市开展工程监理业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规范,服从本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
二、进枣工程监理企业在我市承接工程监理业务的,实行单个工程项目监理资质核验和监理合同备案制度。
1.进枣工程监理企业应在投标或签订监理合同之前申领填报《进枣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项目监理备案表》(附件),并提供以下核验资料办理工程项目监理资质核验手续: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拟承接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及相应得执业资格、从业能力等岗位证书;
(4)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理企业信用证明(包括质量、安全、市场行为和资质年检情况)。
(5)进枣工程监理企业项目监理机构在本市聘用监理从业人员比例不得超过驻枣监理从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得聘用本市监理从业人员为总监理工程师。
经核验各项资料符合拟承接监理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资质、信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等条件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进枣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项目监理备案表》填写核准意见,并对核验材料的复印件进行存档备案。进枣工程监理企业须持经核准的备案表方可在我市参加投标或承接监理业务。
2.进枣工程监理企业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须按照《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3.进枣工程监理企业应将《进枣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项目监理备案表》存放在工程现场备查。工程项目监理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已备案人员。因特殊原因变更的,须符合有关岗位要求,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员变更登记手续。
三、进枣工程监理企业应承认《枣庄市建设监理协会章程》和《枣庄市建设监理协会自律公约》,签署自律公约承诺书,接受建设监理协会监督。
四、进枣工程监理企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继续在我市承接监理业务:
1.未按规定办理单个工程项目监理资质核验和监理合同备案手续在我市开展监理业务的;
2.在项目监理过程中被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受到不良行为记录,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3.在所承接的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到位,或监理组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频繁的;
4.违反枣庄市建设监理协会章程和自律公约,严重扰乱建设监理市场秩序的。
五、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进枣工程监理企业,将暂停其监理业务,并建议建设单位更换工程监理企业,同时向其企业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六、鼓励进枣工程监理企业参与本市工程监理行业创优活动,并与本市工程监理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进枣监理企业工程项目监理备案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抄报:省建设厅
附:
进枣监理企业工程项目监理备案表
备案号:
企业名称
(公章)
注册地址
邮编
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驻枣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结构形式
工程规模
总投资
工程等级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项目监理机构
序号
姓名
工作岗位/职务
执业/从业资格证书
发证时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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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
序号
姓名
工作岗位/职务
执业/从业资格证书
发证时间
备注
监理范围
信用证明
监理企业
法人签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核准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注
注:1.此表一式两份,备案部门和监理企业各存一份;2.表格须填写清晰、签章齐全,并与所提供资料一致;3.表格内容可以手写,也可以按此表样式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