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新房未装修一直没人住 是谁用了161吨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22 21:48
人浏览

  渝北区空港新城金玉路1号3幢15-4梅淑芳:

  2007年买了一套商品房,2008年接房后一直没人住,上月中旬装修工入房装修,却发现水表显示已经用了161吨水,供水公司查验后又称水表一切正常。这水究竟是谁用的?近1000元的水费和滞纳金难道又该谁承担?

  昨日,记者来到现场。小区物管管理处张主任表示,梅淑芳接房后确实一直没有入住,直到上月中旬才办理装修手续。供水公司先后四次来查看,最后结论是水表是合格产品,安装也没与其他住户出错,但开发商建房时也不可能单单跑到她所在的15楼去用水。

  对此,中法供水公司渝北客户部王主任分析,一是确实用水了,二是管道漏水,三是计量不准确。但从目前检查结果看,水表合格,也没发现漏水现象。如果属计量不准确,公司会承担这161吨水费。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