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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民事调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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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5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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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民事调解吗?南江县人民法院发出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南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有效,成功化解了某水电销售物资有限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结算纠纷,让小区204户住户顺利用上了电。

  2015年5月22日,当事人某水电销售物资有限公司与南江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书》,承包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朝阳新区某楼盘电力设施安装材料供应和高低压电力安装工程,以210万元包干价承包该项目的电力安装。2015年11月18日,双方就该项目电力设施安装办理了决算。

  由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人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双方就该项目电力设施安装完工和通电时间、工程欠款额度、履行担保等发生争议,小区住户不能正常用电,数百人多次群体上访。

  南江县司法局得知情况后,及时与县房管局取得联系,第一时间安排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指派人民调解能手,会同南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走访业主委员会,与当事人双方和业主多次沟通,提出先调解、达成协议后电线进表,申请司法确认后立即送电的调解方案,这样耗时短、手续少、不交费、有保障。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当事人双方选择了调解方案。

  随后,司法所与调委会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在人民调解员的帮助下,共同向南江县人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法院收到申请后,立即启动审理程序,当日即作出裁定:“人民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本裁定确认的调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据了解,这是南江县司法局与南江县人民法院开辟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的案例之一。自人民调解法立法后,南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了这样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200余件,依法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打破了以往人民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效力的桎梏,以最短的时间、最好的效果,服务民生,为民解忧。

  (原标题:南江县法院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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