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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经朋友介绍(委托)为私人住宅建设砖混别墅与三次框架出租房各一栋(约1000平米)工程担任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业主编制住宅施工合同,为保证业主工程投资(经济利益)配合业主进行工程施工合同谈判,工程施工工艺、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审核工程进度与拨款工程验收及结算。在工程施工期间,我每天坚守工程施工现场,无论节假日从未休息过一天,尽职尽责的履行自己工程管理工作,我曾经多次向房东索要(原来业主、施工及监理三方商定的)住宅工程监理1.5万元,房东总是以各种借口为由回答过几天再付,目前该工程基本结束,而此时的房东总是在躲避,

请问,遇上这样的无赖,我该怎么样维权,请明示。工程担任工程监理工作,为业主编制住宅施工合同,配合业主进行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我该怎么样维权

合同纠纷 2019-06-19 14: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租房时,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额根据合同制定的违约金额支付。
    房东违约的,国家是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的。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合同谈判即与合同除己方外所有的其它参与方,一般包含以下几个必须明确的谈判内容,共同商谈的合作细节、明确所有合同参与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各方违约的处理方式。合同谈判掌握三点:一是熟悉合同法,二是了解对方的情况,三是明白自己要什么、怎么要,技巧就是注意不要上看地方的套说自己的话不要跟地方的话走。
  •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
    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
    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房屋的特定化要通过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装修设施及状况等休现。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指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的部分无效。
    4、租赁用途租赁用途,是指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的目的,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居住。房屋用途在建设时经规划部门确定,不允许当事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5、租金支付租金是房屋承租人为取得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而付给出租人的报酬,是承租人向出租人所支付的对价。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现金、支票、汇票等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限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 房屋租赁合同
    1、该租赁合同是在你们双方在意思表示真实、一致的情况下成立生效的,作为合同的当事人,您应该持有合同,房东应该给你一份或者复印一份给您;
    2、关于是否能转租:首先看你们合同里面有没有约定,如果约定您可以转租,你当然转租;如果合同里面没有约定您有转租的权利,在未经过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您是不可以转租的,如果您未经同意转租,房东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您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3、若您得到房东同意转租给第三人,您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您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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