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关于2010年第十二批申请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2-06 21:56
人浏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经审核,颜剑雄等69人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69人)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下载: 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69人)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