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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股东会如何行使职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5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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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公司的决策机关——股东会,在公司的正常运营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对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做出了详细规定,引导公司的正常运行。那么公司的股东会如何行使职权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公司的股东会如何行使职权

  股东们通过召开股东会会议,在会议上通过的决策由股东们签字盖章,表示自己同意或不同意股东会的决议。当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

  二、什么形式的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公司法优先认购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公司法之所以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可以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该规定体现了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维护和对老股东对公司贡献的承认。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企业法人,同属于《公司法》规范,但它们属于两种不同的公司组织形式。《公司法》仅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下股权变动时(股权转让或新增股本等)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对股份有限公司却没有此种强制性要求。

  三、股东权利的性质

  大陆法系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股权既非债权,又非物权,而是基于股东地位而取得的包括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在内的多种权利的集合体。但是近年来许多学者又提出了股权所有权说,股权社员权说,股权债权说等多种学说,这些学说主张不同,差距较大。所以,现在股权的性质问题,已成为公司法理论的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公司股东是最大的权力机构,也是一个公司组成机构不可或缺的。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公司的股东会如何行使职权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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