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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身份继承可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3-2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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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股份责任公司或者是股份公司它的组成成员死亡后,他拥有的股份是否可以按继承来拥有股东呢,对于股东身份继承根据我国法律是否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股东身份继承可以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股东身份继承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法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规定。

  因此,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并不当然继承股东资格,是否取得股东资格,根据由公司章程决定。如果在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前,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禁止股东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股东继承人则不能依法获得股东资格,而只能继承原股东在公司所享有的财产权利。股东继承人继承原股东的财产权利可以参照《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办理。首先,与其他股东协商所继承的股权的价值,由其他股东出资购买,或者在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依法转让给第三人。其次,如果与其他股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委托法定评估机构对于公司全部,资产进行评估,按照原股东所占有股权的比例来确定相。

  二、股东身份如何认定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东因为履行对公司的投资义务而获得公司的股东身份,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股权具体表现为第一,分红权,即获取公司利润分红的权利,第二、投票权,参与公司股东会决策,按照自己的股权比例投票表决的权利。第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或被选举成为公司董事成员的权利。第四、知情权、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查阅会计账本的权利。第五质询权、对公司的董监高等管理人员提出质询的权利。第六、申请召开股东会的权利。第七、异议回购权、在特定的情况下,申请公司回购自己股权的权利。股权指的就是上述各项权利的集合。

  股东身份基于股权而存在,如何确认股东身份呢?

  股东身份认定一是通过工商登记查询、二是公司内部有股东名册,另外公司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上三种途径均可以证明股东身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股东名册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证明股东资格文件

  从司法实践来看,可以证明股东资格的法律文件

  1、有关股东出资的证明文件。比如股东之间签署的出资协议、银行相关单据、验资文件等;

  2、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必载事项。故载有股东名字或名称的公司章程亦可证明股东资格;

  3、出资证明书。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故当事人可凭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资格。

  4、股东名册。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故当事人可凭股东名册证明股东资格。

  5、工商登记资料。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属于公司的登记事项,并且当股东发生变更时,因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股东身份继承可以吗问题的详细解答,我们可以知道我国法律是可以继承股东权的,但是如果公司另有规定不允许继承的话,那么只能享受股东的价值并不能继承,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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