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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分局不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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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9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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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分局近日成为被告,这是新疆自今年7月1日颁布实施《行政许可法》后,因"行政不作为"而产生的第一起案件。

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分局以"行政不作为"为由推上被告席的是新疆德远商贸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因财务问题股东之间发生矛盾,决议要求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4月12日,该公司总经理王永成和法律顾问龙鑫一起去高新区工商分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但在此后的近3个月的时间里,一直没有办成。


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德远商贸有限公司又数次去高新区工商分局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都未能如愿。其间,工商分局未明确表示办理或不办理,也未出示任何书面批示,只是协调德远公司的内部矛盾。7月5日,在经历了近3个月40余次奔波无果后,德远公司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分局诉讼至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工商分局行政不作为违法,履行相应行政许可行为并依法为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


高新区工商分局企业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说,企业变更法人其实很简单,只要企业手续和要求合法,工商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德远公司变更法人一事之所以拖了这么长时间,是这家公司情况复杂,内部存在许多问题,工商部门一直在着力协调。


据悉,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将于7月23日开庭审理这起新疆首例"行政不作为"案。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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