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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转让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07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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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知识点剖析

  公司法规定的有: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份额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份额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无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都愿购买,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答案】C

  【解析】有限公司股东向外部转让股份要求维护人合性,因此要全体股东人头的过半数通过,否则不可以,但是又要维护资本流通的自由性,因此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否则视为同意向外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因此,答案AB正确;C错误;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答案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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