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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掉公司198万财产拔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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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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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装修现场违规安排工人使用割枪施工,结果引发大火,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达198.53万元。闯祸后,为逃避惩罚,身为施工现场水工班带班的李新国拔腿就跑,这一跑就是8年。日前,李新国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宿州埇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现年37岁的被告人李新国系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祁巷村农民,案发前为中电二公司宿州项目部水工班带班班长。2001年9月23日下午1时许,李新国作为中电二公司宿州项目部水工班负责人,在上海安庆药业集团宿州制药公司制药大楼内装修施工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安排工人李某使用割枪施工,结果产生火花,引燃保温材料,大火烧毁该公司三楼全部内装修和一切安装的机械设备、空调系统等,同时殃及该公司四楼部分内装修及配电、机械设备。这起火灾事故烧毁该公司制药设备11台,直接经济损失达198.53万元,李新国负本次事故的直接责任。案发后,被告人李新国因害怕承担事故责任,一直潜逃在外。2009年3月2日,李新国被江苏省泰兴市公安局黄桥派出所干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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