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优先股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25 23:07
人浏览

  核心内容: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赎回。下面,法律快车公司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优先股股东享有的权利。

  两种权利

  1.公司分配利润时,优先分配。

  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2. 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股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

  相关法律知识:

  优先股制度至少可为公司以下几方面的好处:

  避免控制权稀释。

  通常,引入股权融资的一大隐患在于原始股权遭到稀释,损及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优先股由于享受了分红和剩余财产分配时的优先利益,因此不再享有表决权或仅有受限制的表决权。这种设置打消了原股东的顾虑,还能有效避免表决权势均力敌的公司僵局现象,而且对那些本来就无意参加经营的投资者来说,更是妥贴之选。这一结论同样适用于非上市公司。新浪在美国上市前曾经三次向外部投资方出售优先股,这本不影响原始股东的控制权,但这些优先股在上市时同比例转为普通股,从而导致原始股东王志东股权遭稀释,痛失控制权。

  增加融资渠道。

  对上市公司来说,除了普通股IPO之外,在条件允许时也可以专门发行优先股。由于具备分红和剩余分配的优势,此类股份对投资者来说将别具吸引力,因此帮助公司成就了新的融资渠道。

  优化资本结构。

  公司的股份分为不同优先次序的若干种类,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充分披露,这就能够帮助市场上有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作出适合自己的投资选择,从而使公司的真正价值得到真实反映。股份种类的区分代表了公司资本结构得到合理配置,公司形象和整体价值也得到了提升。此外,优先股的性质属于股权融资,不会增加公司的负债率。

  降低代理成本。

  在优先股制度下,分红和剩余分配越是劣后,表决权越是优先。这就使得掌握最多表决权的人(实际经营或控制者)最关心公司的发展,因为公司的失败将导致他们颗粒无收。在此意义上,优先股能够最大限度降低公司内部的“代理成本”带来的损害,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的水平。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