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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设立分公司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6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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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某知名大公司在其他城市又成立了分公司。的确,成立分公司能拓展公司的经营规模,使公司分支到各个城市。那么,异地设立分公司要办理什么手续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解疑。

  一、在异地设立分公司工商登记注册需要带的证件和资料

  异地办分公司还是比较容易的:

  1、母公司决策层有建分公司的决议,到建分公司的所在地工商局办理名称预登记(要特别提醒的是此时“名称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与后面“分公司设立申请表”所填内容要一致,不然就非常麻烦了,这是最新新的规定)

  2、准备好材料:母公司章程与执照复印件(别忘了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要有委托事项与权限,经办人的身份信息)、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件与身份证信息;

  3、分公司场地证明(自有房要有产权证,租赁房要有租赁合同,非城镇用房要有指定政府的证明);

  4、经营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过母公司就可以,但你作为分公司(不能独立核算),不具备资质条件,如果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经营的项目,你分公司不能与母公司一样的经营范围,你的经营范围只能是“为母公司承接业务”,

  5、最后提醒一点:分公司设立后,你要持分公司执照到母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门去备案。

  二、分公司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工商机关做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三、在外地设立分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

  1、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了在异地设立分公司的大军,希望能拓展公司的蓝图,但其中有许多企业对在异地设立分公司的流程又不甚熟悉。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帮助到大家。更多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内容,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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