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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要在异地设立子公司可以吗,程序是什么,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成立 2019-07-19 19: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设立必经程序有哪些,  一般而言要经过以下步骤:  
    (一)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继续进行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  
    (二)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采用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制,可以使公司的名称在申请设立登记之前就具有合法性、确定性,从而有利于公司设立登记程序的顺利进行。  
    (三)股东缴纳出资并出具验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除具有人合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资合性,股东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股东的出资还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采取法定的出资形式,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四)登记并获得相关证照。为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法律人格的认可,公司设立程序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即是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即告成立。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有限公司设立的必须材料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 成立子公司的流程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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