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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资金靠借款成立公司 一青年虚报注册资金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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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8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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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资金靠借款成立公司 一青年虚报注册资金领刑

  作者:梁志明

  中国法院网讯 一中学刚毕业的年轻人,不安于父亲挂靠在别的单位做建筑工程生意。他通过借款的方式筹措巨额注册资金,以成立自己的公司。日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金罪,对被告人颜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颜某某,出生于江苏省溧阳市,他父亲一直在上海做建筑生意,由于开设建筑公司注册资金最少要600万,受资金所限,他一直挂靠在有资质的公司做生意。2005年被告人颜某某中学毕业以后,无正当职业可做,就想跟着父亲学做建筑生意,并提出自己成立一家公司。

  2006年1月,被告人颜某某通过有偿借款的方法,从他人处借款人民币600万元存入公司账户,骗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获得了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的上海仲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如愿成立了公司。被告人颜某某于当日便将用于注册的600万元人民币归还借款人。由于上海仲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在对外经营中,没有资金进行周转,造成了业务单位巨额经济损失。

  长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颜某某在申请公司登记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到案后交代态度较好,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对被告人适用缓刑,被法院依法驳回。综上,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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