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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8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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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知道房产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我们就要了解一下关于房产合同公证的有关知识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房产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具体有哪些条件,该要注意那些细节的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看看小编如何说的。

  一、办理房产合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目前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扩大,房地产交易纠纷也逐渐成为投诉热点,消费者需要寻求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成为一个有效手段。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公证机关一般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以下情况:

  1、买卖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2、房屋产权状况;

  3、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认同,是否协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确。

  二、房产合同公证如何办理?

  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证机关除去要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之外,主要对合同的下述内容进行审核:

  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中买卖房屋的坐落位置、数量、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它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

  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对审查内容审核之后,将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填写审批表,正式办理合同公证手续。

  二、哪些房地产交易需公证

  (一)房产继承,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三)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四)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房产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的有关知识做了整理,里面的知识点很利于我们大家对其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如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联系我们的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或者直接联系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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