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那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财产的行为应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02 19:17
人浏览

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国家负赔偿责任。

  一、查封、扣押、冻结、追缴了非法定对象的财产。即本应对甲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措施错误地对乙行使。

  二、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不是法定范围内的财产。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追缴与案件无关的财产、缴追了犯罪分子的合法财产等。

  三、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财产时没有按法定的程序、方式,致使被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物因保管不善而丢失、破损等。

  四、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财产后处理违法,如被挪用、私分、侵占等。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