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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借工程价款15万(有公司行政章、法人签字),申请财产保全。 保全请求事项为扣押、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16万元银行存款或同等价值财产。 财产保全证据不明,法院受理了,没有提供财产证明的法院执行吗? 谢谢你! 此外,法院通知本月24日开庭。 开庭前能否提供被告的财产证明书?被告借工程价款15万(有公司行政章、法人签字),申请财产保全。 保全请求事项为扣押、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16万元银行存款或同等价值财产。 财产保全证据不明,法院受理了,没有提供财产证明的法院执行吗?

银行 2020-03-12 10: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动产或不动产时应当确定保留价,如果第1次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对于第2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 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可以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肇事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来确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果肇事车辆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话,则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责任的话,则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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