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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及国家赔偿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27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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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司法赔偿中,我们需要注意一个关于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的问题,那么在申请行政复议和要求国家赔偿的程序是如何按步骤进行的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1、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

  当事人对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复议。其一般程序为:申请人递交复议申请书或者口头申请复议,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复议请求、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原因和时间。

  2、复议期限

  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3、复议主体

  当事人对区县消防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由该消防机构主管的公安机关复议;当事人对市公安局消防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由市公安局复议。

  4、国家赔偿的程序和受理部门

  (1)这里所指的是对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其一般程序为:申请人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依法作出给予赔偿或不予赔偿的决定。

  (2)受理部门。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或复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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