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船舶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7 07:34
人浏览

  在现实生活中,船舶很多时候在运输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是很重要的,有的人会选择用船舶进行贷款,那么船舶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船舶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船舶登记办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20总吨以上船舶的抵押权登记,由船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申请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船舶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

  (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者船舶建造合同;

  (三)共有船舶的,全体共同共有人或者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按份共有人同意船舶抵押的证明文件;

  (四)已办理光船租赁登记的船舶,承租人同意船舶抵押的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造中船舶抵押权登记,除提交上述第一至三项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人出具的船舶未在其它登记机关办理过抵押权登记并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船舶设置抵押权的声明。

船舶抵押贷款

  二、船舶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的种类

  担保人的主体应是在船舶抵押贷款中用于抵押担保的船舶的所有权人。

  而在现实贷款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风险问题。有的担保人不是船舶所有权人,而是船舶所有权人的配偶、子女或船舶所有权人的其他共有人;有的虽为船舶所有权人,但船舶却处于限制抵押期间;有的船舶所有权人没有合法的船舶所有权凭证;有的船舶所有权人所持有的身份证明与提交的材料不符等。

  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因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的抵押关系是主债与从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之间则是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关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如果主合同内容出现所规定情形之一的,主合同无效,必然导致担保合同的无效,也使贷款人苦心经营的船舶抵押合同无效。

  有的没有为船舶办理足额保险;有的没有将贷款人作为保险受益人,使保险条款形同虚设;有的保险期限短于船舶抵押贷款期限;有的没有约定船舶在抵押期间发生毁损、灭失的,船舶抵押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等。

  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在建船舶抵押这一问题尚未详细具体的规定,缺乏完善的立法。我国《海商法》中仅在第二章“船舶”中规定:“建造中的船舶办理抵押登记,还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提交船舶建造合同”。但对建造中船舶的登记未作详细规定,因此,对于在建船舶中的风险问题的解决还有待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在船舶抵押贷款中,由于船舶处于抵押人的占有和控制之下,而且船舶优先权的产生具有某种隐秘性,因此,极有可能当发现借款人、船舶抵押人违约或破产的情形下,却发现在船舶上粘有船舶优先权,这种担保物权严重地阻碍了贷款人对船舶的依法处分,并使船舶价值明显降低。

  由于我国《海商法》规定,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因此,船舶留置权的行使应先于船舶抵押权。

  三、船舶抵押贷款船舶使用期限有什么要求

  船舶抵押贷款要求运输船舶其使用年限不得超过《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达至老旧船船龄的一半年限以内,对非运输船的使用年限必须是在10年以内,但不包括建造中的船舶。

  船舶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或第三人所有的船舶作为抵押物,从银行取得的用于生产经营、消费的人民币贷款的信贷业务,银行接受抵押的船舶吨位要求在2000吨以上,但不属于建造中的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境外的船舶、政府公务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船舶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知识,针对船舶办理抵押贷款需要准备船舶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者船舶建造合同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