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共同海损谁来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4-22 08:09
人浏览
导读:共同海损承担是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的,其中包括了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和运费分摊价值。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在于发生的原因不同、涉及的利益方不同、造成的法律后果不同等。

  一、共同海损谁来承担

  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

  1.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是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2.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在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净得金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摊共同海损。

  3.运费分摊价值。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除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二、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有发生的原因不同;涉及的利益方不同;所造成的法律后果不同等。法律快车提醒您,我国《海商法》规定,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三、共同海损的要素包括哪些

  1.船舶在航行中行将受到危险或已遭遇海难,情况急迫,船长为维护船货安全而必须采取措施。

  2.海难与危险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推测的。

  3.共同海损行为一定是人为的、故意的。

  4.损失和开支必须是特殊的。例如船舶顶强风开船,机器因超过负荷受损,不属于共同海损;而若船已搁浅,为脱浅而使机器超过负荷受损,则属于共同海损。

  5.所采取的共同海损行为必须合理。

  6.为了共同的而不是船方或某一货主货物单独的安全。

  7.属于共同海损后果直接造成的损失。例如引海水灭火,凡有烧痕等的货物再被海水浸坏不算共同海损,原来完好而被海水浸坏的货物的损失应计入共同海损。

  8.共同海损行为原则上应由船长指挥,但在意外情况下,例如船长病重、被俘,由其他人甚至敌国船长指挥,符合上述7个条件,也算共同海损。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