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陕西省部署展开第三次港口普查工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2-31 11:03
人浏览

陕西省部署展开第三次港口普查工作

为全面、准确地掌握全省港口现状,为港口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厅航运局部署了全省第三次港口普查工作,要求各地市普查机构一要按时完成港口基础设施、设备、港口管理部门、港口经营人现状的调查,港口吞吐量和港口生产能源消费的调查;二要严格遵照交通部备案的陕西省港口、港区、港口行政管理单位开展普查工作;三要按照要求填写各类调查表;四要做好外业数据采集和审核,确保信息资料的准确、全面;五要做好普查资料的清点、核查、交接、保管,并按要求将港口普查数据报送省普查办进行审核和汇总;六要做好资料保密工作,按有关档案管理规定保存所有调查表及相关资料,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此次港口普查工作涉及我省安康汉中、商洛、延安榆林渭南六个地市。按照部署,各市已展开普查工作,汉中培训普查员,讲解普查方案,要求各县将此项工作纳入近期工作重点,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实施普查。渭南市利用横幅、海报、宣传单等方式在全市开展普查工作的宣传活动,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商洛市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已经完成了表格填写,后续工作正在开展。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