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安排》要求,珠江口水域一旦发生重特大船舶溢油事故,粤港澳三地四方海事机构将依照《应急计划》作出反应,充分调集辖区内和邻区合作成员的应急资源,防止油污扩散和减少污染造成的损害和影响,共同保护珠江口海洋生态环境。
《合作安排》还规定,各合作成员应定期就涉及溢油应急的技术、培训、资源及相关的法律等信息进行交流,并主动向其他合作成员提供最新的相关信息。
据悉,广东海事局为了更好地推进《珠江口区域海上船舶溢油应急合作安排》,将在珠江口水域投入国内首创的我国第一套“航空遥感监测海上溢油系统”和我国最先进的“海上微型浮标溢油跟踪定位技术”。
(来源:中国水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