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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海事局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管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0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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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7月26日,舟山海事局已对206艘船舶完成了铅封工作。这是该局根据交通部海事局的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对辖区内的船舶开始实施这项工作。

随着舟山港港口吞吐量跨入亿吨大港行列,进出舟山港的船舶逐年增多,2006年进出港船舶已超过51万艘次。舟山海事局辖区海上运输业的快速发展,直接导致了船舶油类物质等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从而加剧了辖区水域的污染。尽管海事部门通过各种手段加大对违法排污船舶的查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船舶对海域环境的污染损害。但是,沿海运输船舶在航行过程中擅自违法排放残余油类物质、污油水的行为依然存在,已成为船舶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

根据交通部海事局的有关规定,该局将对船舶检验证书中注明为遮蔽航区的船舶、仅在辖区港口水域范围内航行和作业船舶(如港作船舶、油污水接收船舶等)的排污设备进行铅封管理。为落实好铅封管理工作,该局在5月份组织各海事处对辖区内需限排铅封的船舶就进行了排摸,有388艘船舶被列入铅封计划;还通过派遣执法人员深入到各船舶公司、港口,以及走访企业、现场执法和船舶签证等途径分发《告船东书》,对船舶铅封的有关规定进行宣传。 并且在6月份组织各海事处的执法人员就本次铅封行动原则、技术要求、铅封流程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理论培训,还组织执法人员上船进行管路图的审查、管路查找确认、铅封作业等现场操作练习,使每位执法人员都熟练掌握铅封的作业流程和技术要求。

该局所属各海事处执法人员从投入这项工作以来,几乎每天在机舱温度高达40摄氏度的环境下,逐一对需铅封的排污管路、阀门进行核对和铅封作业。需铅封的388艘船舶中已有206艘铅封完毕,余下182艘船舶按计划将在8月份全部完成铅封工作。

来源:舟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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