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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欧盟海运协定3月1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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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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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29

本报讯 2月28日,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和欧盟代表在北京共同签署联合声明,宣布《中国—欧盟海运协定》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交通部部长李盛霖与欧盟委员会副主席雅克·巴罗特互致了贺信,祝贺双边海运协定生效。

  据统计,2007年中国与欧盟的双边贸易额达到3561亿美元,欧盟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中欧之间的货物贸易95%以上通过海上运输完成,海运成为保障双边贸易发展的最重要运输方式。

双方28日发表的联合声明指出,海运协定是中国与欧盟在交通领域缔结的第一个双边协定,标志着中欧海运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反映了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国际海运领域关系的良好愿望,有助于促进中国与欧共体及其各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关系的发展。

(来源:中国水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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