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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污染事故处理石油公司不怕罚款怕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04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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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间,我国渤海就发生了16起油污染事件。2009年中国海监对渤海20个油气周边海域进行了海水环境质量监测,发现50%油气田周边海域海水石油浓度超过第一类水质标准。

  据了解,中国海监对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活动实行监测的手段主要通过卫星、飞机以及船舶。中国海监还建立起了石油开采单位的“油指纹库”,可对海上溢油进行对比,寻找“肇事”单位。目前中国海监在海上石油勘探设施一开建就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管,检查环保设施,通过前期介入,防患于未然。

  去年,国家海洋局作出了对渤海石油勘探开发活动进行定期巡航执法的决策。中国海监北海分局在对渤海石油勘探开发定期巡航中就发现了11起因海洋环保设施不到位,或向海洋排放含油污水、含油垃圾等案件,并对相关部门进行了处罚。

  “但是在处理海上重大溢油污染事件时常常会受到阻碍。”海监办案人员介绍说,根据《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规定,对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单位可处于2万-20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对国内这些大公司来说不成问题,但是一旦海监部门下达处罚决定,这些公司就有可能承担破坏海洋环境的责任,沿岸省市就可以根据其造成的海洋环境损害评估结果提出赔偿要求,这个数额非常大。石油公司就会动用各种关系,阻挠海监部门下达处罚决定。因此,大的案子往往处理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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