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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否可以约定放弃诉讼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1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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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合同除了必须具备法定的生效要件外,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来约定一些内容,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不可以约定对方在签订合同后放弃诉讼权利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合同是否可以约定放弃诉讼权利

  一、合同是否可以约定放弃诉讼权利

  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约定放弃诉讼权利。

  1、当事人处分诉讼权利应以法律规定的范围为限,不能任意约定。

  第十三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2、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则人民法院必须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即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自由地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在对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进行处分时,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那么,这种处分行为是得到法律的认可的,受到法律保护的。

  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权利

  (1)提起诉讼的权利与反驳诉讼的权利;

  (2)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

  (5)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

  (6)选择调解的权利;

  (7)自行和解的权利;

  (8)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权利;

  (9)提起上诉的权利;

  (10)申请再审的权利;

  (11)申请执行的权利;

  (12)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

  三、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第53条规定的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也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双方当事人是不可以约定放弃诉讼权利的,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理自己的民事权利,在签订合同时,不能排除对方主要的权利,免除对方责任。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合同是否可以约定放弃诉讼权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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