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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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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9 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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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9日下午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免去高强的卫生部部长职务,任命陈竺为卫生部部长。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65号、第66号、第67号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和任命。

  会议决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修改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会议还决定批准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批准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调整为53365.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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