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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起纠纷 法官耐心调解促和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9 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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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港口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做工作,最终促使一起双方矛盾较大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案得以达成和解。

王某与张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张某一直不同意返还租金给王某,后经法院判决张某退付王某房屋租金4375元。当日,该院进行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林家良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并向双方说明:由于王某与张某已成立租赁合同关系,但由于王某提前退房,违约在先,后张某才将房屋另租住给他人。基于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法院判决张某退付70%的租金给王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合理的;而张某在房屋承租给王某期间另行出租给他人已经取得了收益,应尽快履行法院的判决,返还租金给王某,否则法院将会采取司法拘留、提取及扣留个人存款等强制措施。

经过法官耐心劝解和释明法律后,王某及张某均认识到自己不对的地方,当天下午,张某履行承诺,将4375元租金交到了王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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