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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当“空头”顾问合同违约谁之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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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8月13日,亿房网头条刊发了原创稿件《中介充当“空头顾问” 合同违约谁之过?》,引起网友热议。楚天金报9月3日引用了该报道。

  今年上半年,江城二手房市场火爆非常,中介公司迎来一批开店潮,不过也带来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中介公司经纪人成为了单纯的成交代办者,置业顾问功能丧失殆尽。部分购房者或房东因中介之失误而被动违约,于是将中介公司告上了法庭。那么在这其中,合同违约责任究竟由谁承担?

  日前,记者接到一位网友的投诉:百步亭一家品牌中介公司有违规操作行为。据她透露,她拥有一套贷款房产,身负30万元商贷和部分公积金贷款,当时中介公司告知她能交易。她听信中介之言,与买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然而在过户时,她被告知房子目前还无法交易,过户不了,无奈被动违约。买方将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双倍违约金。“我的违约责任完全在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告知我能交易,凭什么让我支付违约金。”一怒之下,她将该中介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买方的违约金。

  同时,据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当前由于中介公司过失导致买卖双方违约的事件,越来越多。尤其是新开的中介公司,更容易卷入此类纠纷。

  武汉房地产中介协会相关人士表示,协会对这种中介公司的做法很不满意,中介公司在追求成单业绩的同时,必须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不能一味追求业绩。

  亿房网客座专家、资深房产律师游本刚认为,在合同违约案中,违约双方属于合同关系,而中介与两者属于居间关系。因为中介操作不当导致买卖双方违约时,违约责任承担者可以将责任转交给中介。“受害者需要及时向法院提请居间关系诉讼,要求中介公司支付自己的违约金。在这中间,受害者需要提供中介操作不当证据,如居间合同中的不当条款、中介经纪人的违规收条等等。”

  在此,记者提醒广大市民在通过中介交易时,特别是一些新开中介公司,要注意交易过程中的细节。购房者要多渠道切实搞清楚房屋情况,以免被中介公司误导,最终导致自己违约。而房东也要注意自己房屋交易情况,最好能向业内人士咨询。最后,如果还是由于中介操作失误原因而导致违约,违约责任承担者需要积极收集中介操作失误证据,向法院提请诉讼,挽回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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