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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存在争议 金租户行李被中介搬出遭扇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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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9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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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9时许,因房屋租赁合同存在争议,房客殷先生称,其行李被中介华恒融通搬到了租室外,自己被掌掴。警方希望双方通过法院解决纠纷。

  租户行李被搬出房间

  殷先生租住的房屋位于广渠家园24号楼。

  殷先生称,昨天10点,华恒融通的中介人员赶来要其续交租金。在几句交谈后,对方四个人随即踹门入室,强行将自己的行李往外搬。同时,对方喊了一句“滚蛋”,其中一人抬手扇了殷先生两个耳光。争执过程中,殷先生的头撞在防盗门上受伤,面部和手指也被抓破。

  殷先生立即报警,两名中介人员借机离开了现场。

  殷先生介绍,他与华恒融通签订租房合同,押一付三,租金以季付形式缴纳,但要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个季度的租金。“等于我要给他们两个月的押金。”殷先生说,事发前自己尚未缴纳第二季度的租金,合同中涉及“视为放弃室内物品”的规定,属霸王条款。在签约后,殷先生发现华恒融通不具备行业资质,自己数次要求解约,均没有回音。

  中介方称有权收房

  留在现场的中介员工于先生否认动手打人。他称,因为殷先生逾期未付租金,已经违约,中介有权收回房屋。他也从未收到过殷先生解除合同的要求,合同中是否存在霸王条款需要仲裁鉴定。

  殷先生说,昨日的事情自己已录音,并向警方提供了录音证据,他要求警方找到另外两名在场的中介人员。他计划到医院验伤后,准备起诉该中介。

  昨晚6时,警方已对双方做了笔录,并称希望双方通过法院解决纠纷。

  ■ 追访

  华恒融通未备案

  昨日下午,在市建委网站房地产经纪机构查询页面,记者未找到这家名叫华恒融通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接待投诉的工作人员说,凡是北京正规房产中介,均要在市建委备案,“在指定银行交了租赁代理保证金,才能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按照正规房产租赁程序,房客与中介应将合同向指定银行备案,通过指定银行代收、代付租金,房产中介不能直接向承租人收取。未备案的中介机构不具备行业资质,不能从事房产中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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