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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急刹车乘客摔伤 公交公司被判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01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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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坐公交车时,因为司机紧急刹车,一名女乘客被晃倒,造成手部受伤,后经法医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情发生后,女乘客将该公交车所属汽车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河口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该汽车公司赔偿女乘客6万余元。


  去年6月28日,孙某乘坐某·公交车,途中,公交车司机紧急刹车,导致毫无心理准备的孙某被晃倒,其手部受伤。事情发生后,孙某被送到医院救治。后来,经过法医鉴定,孙某的伤势构成十级伤残。


  这起意外悲剧发生后,孙某曾找到有关汽车公司索赔,但双方就赔偿问题û有达成一致。后来,孙某将该汽车公司告上法庭。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基本事实û有太多疑义,只是在具体赔偿金额上存在分歧。


  最近,法院审理查明,孙某受伤后,经过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伤后休治6个月比较合理;伤后可由1人陪护6周,并加强营养1个月;孙某现已评残,不再考虑后续治疗。法院认为,公交车司机有义务安全将乘客送到目的地。孙某在乘车过程中,因公交车司机急刹车,造成她手部受伤,对此,有关汽车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近,沙河口区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该汽车公司赔偿孙某包括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以及精神抚ο金等在内共计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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