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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解除合同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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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生活压力处处可见,很多人需要借款才能维持生活,分期付款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还款方式,当事人之间要签订合同,来保证借款方可以按时按期的偿还债务,不过也有合同解除的时候,那分期付款解除合同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分期付款解除合同标准

  解除分期付款合同是指停止合同的履行,出卖人收回买卖标的物,并将买受人原支付价款扣除一定的费用后返还买受人,从而使双方的财产恢复到合同未订立时的状况。解除合同不影响当事人违约责任的承担,同时从公平原则出发,买受人应承担在合同解除之前因使用标的物而需支付的费用。

  分期付款的法定解除条件: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时,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样规定是因为分期付款合同的订立是建立在出卖人对买受人资信能力的信任基础上的,如果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已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意味着买受人的资信能力已不足信任。为了保护出卖人的利益,应当允许出卖人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出卖人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是指取消原来付款期限的约定,要求买受人在一定时间内支付全部价款,避免因买受人资信状况的进一步恶化而导致出卖人最终不能收回应收价款。

  二、约定解除可以分为两种形式

  一是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在合同生效后履行完毕之前,一旦这些条件成就,当事人则享有合同解除权,从而可以以自己的意思表示通知对方而终止合同关系。

  二是在合同订立以后,且在合同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原合同之外,又订立了一个以解除原合同为内容的协议,使原合同被解除。这不是单方行使解除权而是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是合同解除制度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合同约定解除需要什么条件

  1、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即指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未来可能出现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合同是否解除的附款。因此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首先必须是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将来也许会发生,也许不会发生。

  2、例如:让我们来分析第一个案例。杨某与某通讯市场之间的约定: “出租方承租方中间任一方如需解除合同,需向对方缴纳全年租金总额的25%的违约金”。首先,“向对方缴纳全年租金总额的25%的违约金”这显然不属于法律事实,而是一个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次,此处“如需解除”应该理解为需要双方另行协商合意解除。因此合同中的这一约定,只能认为是纯粹的违约责任的约定,而并非对合同解除条件的约定。同时杨某声称其身体状况不佳也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目的的不能实现,因此法院对杨某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不能支持。如果双方约定:“如果一旦杨某经营亏损,即可解除合同。”那杨某经营亏损就是一个法律事实,也即是杨某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条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分期付款解除合同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要解除分期付款的合同,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时,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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