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借款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7 11:04
人浏览

  在人们的交际往来中,总是避免不了金钱借款瓜葛,在双方都没有办法解决的情况下很容易上升为纠纷,使得出借人与借款人都感到头痛不已。那么借款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借款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对于借款纠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相应的解决,具体如下: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借款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款纠纷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春秋,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哀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归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贸易登记证实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实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去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具体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需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前提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前提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用度,如确有难题,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听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三、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借款纠纷应该怎么处理的信息,由上可知,发生借款纠纷时,出借人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为了保障债权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