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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时期劳动者违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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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5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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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时期劳动者违约的情形

  服务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用人单位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必须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的是专项培训费用,发生了费用。比如从外国引进一条生产线,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执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比如上岗前必要的职业培训就不可以约定服务期。

  2、培训的形式

  至于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

  3、培训的费用的确定

  究竟哪些算作培训的费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培训而支付的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所谓有支付凭证的培训费用,指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培训单位的有支付凭证的培训费、学费、课本费等。支付凭证主要指发票、收据等。

  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主要指培训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

  4、服务期限

  长短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需要提醒企业的是,服务期尽量不要太短,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提给偶啊劳动者自爱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5、违约金的数额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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