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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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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6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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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1、劳动合同的概念 。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雇主)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对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直接证据和依据。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法定条款和协商条款。法定条款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协商约定的条款;协商条款是根据工种、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双方各自的具体情况,由双方选择协商约定的具体条款。协商条款也应在法律、法规、政策的指导下商定。另外,除合同文本以外,有时还需要制定附件,附件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如:通过附件上岗合同明确具体的岗位责任,通过附件厂规厂纪明确企业的具体权利、职工的具体义务等等。

  2、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即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时,合同才成立;合同是合法行为,不能是违法行为,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除具有上述一般特征外,还有其自身的基本特征: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必须一方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另一方是具有劳动权力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管理关系,即劳动者一方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一方中去,成为该单位的一名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并依法取得劳动报酬。

  (3)劳动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以法定为多、为主,以商定为少、为辅,即劳动合同的许多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如工资、保险、保护、安全生产等,而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内容的协商余地较小。

  (4)在特定条件下,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即劳动合同内容往往不仅限于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时还需涉及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在一定条件下享受的物质帮助权。如劳动者死亡后遗属待遇等。

  3、劳动合同分类。

  根据逻辑学原理,劳动合同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划分为若干类别,主要有:[page]

  (1)依订立合同的具体目的不同可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调合同、内部上岗合同、培训合同等。

  (2)依在同一份劳动合同上签约的劳动者人数不同可分为单个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

  (3)依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可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须在合同书中明确合同期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在合同书中明确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完成一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以某项工程任务完成期限作为合同期限。

  4、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得以确立,即产生了法律意义上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其中主要是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的责任,必要时还应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2)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也有权要求对方当事人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确定的义务。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必要时,可请求调解、仲裁或诉诸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未经协商,当事人不得任意变更、增减合同内容或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反劳动合同而承担法律责任。

  (4)用人单位法人代表的更换,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法人代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是以个人名义签订的,权利义务应由法人直接承担。因此,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就不因法人代表更换而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后任法人代表必须履行原订劳动合同所确定的义务。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履行劳动合同所确定的义务。由于第三人的非法干预造成一方违约而使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第三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19条规定的精神,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根据几年的实践,违反劳动合同承担的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①追究过错方的责任。由于劳动关系一方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应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②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劳动关系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标准和支付办法,由劳动关系双方根据各自的承受能力在劳动合同中确定;③因不可抗力造成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可不承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page]

  6、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根据《劳动法》第17条规定精神,劳动关系双方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合法原则、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7、订立劳动合同应合法。

  所谓合法原则,是指不得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主要体现在:

  (1)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具备劳动权力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能依法承担履行劳动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讲,用人单位一方必须是依法建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权力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符合国家招工政策等;严禁使用童工。

  (2)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即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都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任何侵害法律、法规赋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本权利的内容,即使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应视为“无效合同”或“无效条款”。此外,还应包括劳动合同形式必须规范,合同条款应当完备。

  (3)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必须符合劳动法规的规定。

  8、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和实践,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是:

  (1)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要在双方介绍各自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签订。用人单位应如实介绍本单位生产、工作环境和条件以及具体生产任务。劳动者应如实介绍自己专长和身体健康状况。双方经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内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名、盖章。用人单位要盖法人章。劳动者须本人签名或盖本人名章。

  (2)鉴证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颁发的《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劳力字[1992]54号)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由劳动行政部门为当事人提供鉴证,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利于劳动合同的认真履行,而且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时,也便于调解和仲裁。

  9、劳动合同签订的份数。

  一般来讲劳动合同签订后应一式3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1份。在鉴证劳动合同时,鉴证部门留存1份。因各地的情况不一样,签订劳动合同的份数应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的要求来确定,至少要保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各有1份。

  10、劳动合同的内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以及各地的实践,劳动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page]

  ①合同期限;②工作内容;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④劳动报酬;⑤劳动纪律;⑥劳动合同终止条件;⑦社会保险、福利待遇;⑧违反劳动合同者应当承担的责任;⑨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其中,前8项为法定条款,第9项为协商条款。法定条款的具体内容,有些也需要协商而定;协商条款的具体内容,有些也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协商。总之,两种条款的制定,均不能违背合法原则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11、用人单位发布的《招工简章》可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根据原河北省劳动厅《对〈关于企事业单位发布的招工简章是否可作为劳动合同具体条款的请示报告〉的批复》(冀劳办[1998]265号)答复,企业事业单位的《招工简章》,是对劳动者的一种承诺,只要是真实的、合法有效的,《招工简章》所涉及到劳动双方权利义务方面的内容,应予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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