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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27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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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签了之后也可以通过约定使合同作废的,如果发生了法律认为的可以把合同作废的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协议进行解除,有不可抗力因素的也可以解除,那么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有什么区别?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有什么区别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只要是因为发生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他人损失的,均可基于法律规定免于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均要求所发生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故二者的“情势”常发生重合,但二者仍有区别:

  1、客观表现不同:不可抗力表现为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力,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旱灾等,也包括社会导致事件,如战争、罢工、暴动等;情势变更表现为意外事件、社会经济形势的急剧变化、物价飞涨、货币严重贬值、金融危机和国家政策的转变等事由。

  2、适用范围不同:不可抗力为法定免责事由,适用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情势变更仅在具有合同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过程中,适用免除合同责任。

  3、直接造成的后果不同:有些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是绝对不能克服的;情势变更可以相对克服,只是这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不利于债务人。

  4、免责程度不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一方当事人,当然免于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在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下,即使法院或仲裁机构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不当然,免除该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二、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具体是哪些?

  不可抗力因素之一:不可预见性

  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预见,或应该能够预见,则不构成不可抗力,例如某船运输一批货物从一海港到另一海港,船长出海前未听广播天气预报即开船,结果遇上风暴使货物受损。该风暴对于船长来说就不是不可抗力。因为作为海上运输的船长出海前应了解一下当天的天气预报,而天气预报已对该风暴作了预告,船长能够预见,却由于疏忽未注意应当承担货损的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二:不可避免性

  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例如船在海上遇到风暴,附近就有避风港但不进去致使货物受损也需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三:不可克服性

  这是不可抗力的最后一个特征。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是不可抗力

  政府或社会行为,譬如政策的变化、国家出现政权的交替等。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三、关于合同不可抗力解除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上面的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有什么区别的法律知识。综上,情势变更不一定是不可以克服的,但是不可抗力一定是不可以克服也不能避免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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