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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9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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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借贷在目前的我国社会是一个越来越常见的民事关系了,也正是随着民间借贷在我国社会之中的普及化,其所包含的风险与问题也越来越多,在这样的前提之下,今天法律快车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与民间借贷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的概念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无效。

  二、预期违约的概念

  预期违约(Anticipatorybreach)起源于英美法系,也是英美法系所独有的制度。预期违约制度自确立以来,对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合同立法及实践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作为违约行为的形态之一,预期违约当然要负违约责任

  三、民间借贷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本条同时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公民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贷款方就无权收取利息。

  以上就是关于我国民间借贷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的全部相关知识,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家面对越来越多的民间借贷的情形,掌握相关的知识尤其是与违约有的知识,总是有利于大家的。如果大家对于民间借贷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还有相关问题,欢迎继续咨询法律快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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