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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4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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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合同属于2021年即将实施的《民法典》中合同部分的范畴,合同生效后也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前提是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对未完成的合同内容进行变更,那么施工合同变更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施工合同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1、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请求。

  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请求,都要就合同变更的理由、内容、条款和条件等做出说明,并给对方当事人一个答复的期限。

  2、被请求方按期向请求方做出答复。

  被请求方在接到请求方变更合同的要求后,要在请求方给出的期限内给予答复,不准对对方的请求置之不理。被请求方的这种答复也可以是同意,也可以提出自己不同的意见,供双方进一步协商;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请求,被请求方可以表示不同意。

  3、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双方当事人就要其变更的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达成和拟定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要就变更的内容和条款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变更后的条款生效日期做出规定。书面协议要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能生效。

  4、备案或签证。

  凡在订立是经过备案或鉴证的合同,变更合同的书面协议也需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或到鉴证机构办理鉴证手续。需要鉴证的变更协议,只有在鉴证后才能生效。

  二、施工合同变更原因有哪些

  1、业主新的变更指令,对建筑的新要求。

  2、由于设计人员、监理方人员、承包商事先没有很好的理解业主的意图,导致图纸修改。

  3、工程环境的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要求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变更。

  4、由于产生新技术新知识,有必要更改设计、原实施方案,或由于业主指令及业主责任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改变。

  5、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

  6、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

  三、合同变更的效力有哪些

  1、合同变更对权利义务关系的影响

  合同变更的效力在于使原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原合同并未消灭,仅是被变更部分的效力发生变化,即原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依然有效,被变更的部分不再有效,而是代由变更后的部分发生效力。换言之,合同效力的一般规定适用于原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以及变更后的部分。任何一方对于原合同未变更部分以及变更后部分的违反均构成违约。

  2、合同变更的效力指向将来

  根据合同效力产生的一般法理,合同变更仅对未来产生效力,不溯及原合同生效后变更前的时间。如变更前一方已经做出履行,另一方无法要求返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合同变更与损害赔偿的关系

  合同变更后有可能使一方因变更而遭受损失,受损方可否要求赔偿损失,原《民法通则》第115条(现《民法总则》已经删除)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但有学者认为,是否可要求赔偿应当依变更类型来定:在法定变更中,因情势变更不原则变更合同不能要求赔偿,而因重大误解变更合同,受损方可要求赔偿损失;在约定变更中,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的,如对损失的赔偿有约定,则可按照约定获得赔偿,如未约定,应视为当事人放弃请求赔偿的权利。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往往涉及的内容比较多,因其建设周期长所以有可能产生变动的可能性会增加,如果当事人需要对施工合同进行变更的可以参照上述程序。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施工合同变更程序是怎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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