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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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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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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本文由法律快车编辑为你介绍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撤销权。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一、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撤销权概念

  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

  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二、相关法条

  《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赠与人不负给付义务。

  延伸阅读:

  合同保全与财产保全的区别

  合同保全与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不同的。

  所谓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而对当事人的财产和争议的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它是程序法所规定的措施,一般都需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而合同的保全,只是实体法中的制度,它是通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而实现的。

  推荐阅读:

  ■ 行使撤销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通过诉讼方式来行使撤销权。债务人承担行使撤销权的费用……【详细】

  ■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客观要件有以财产为标的,作出有害债权的债务人的行为。而主观要件就是债务人和收益人有恶意……【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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