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召开全国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座谈会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18 07:27
人浏览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召开全国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座谈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23 生效日期: 2006-10-23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环保局,新疆建设兵团环保局,总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总局领导批准,定于2006年11月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全国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11月1日至2日(会期2天),10月31日全天为报到和接站时间。
  2、地点:南昌市五湖大酒店(湖滨南路99号,0791-8521888)。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环保局、新疆建设兵团环保局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机关党委副书记(文明办主任)1人,总局对外合作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中国环境报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或同志1人。
  三、会议主题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回顾一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研究在环保历史性转变的新形势下,创新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和方式,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思路;交流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和制度“五大建设”情况;探索和研究文明机关、和谐机关建设。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于10月28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分别报给(传真)总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和江西省环保局,并及时将抵达南昌市的时间、车次或航班告知江西省环保局,以便接站。
  具体联系方式:
  ①总局机关党委
  电话:(010)66556553,传真:66556554,联系人:魏贤明。
  ②江西省环保局
  电话:(0791)8592173(兼传真),联系人:颜 红。
  2、报到时,请参会人员将本单位200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材料(1份)交会务组。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座谈会报名表
       单 位:

姓 名   性别   职 务   联系电话   备 注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